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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涉华磺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20175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和台湾地区的磺酸(Sulphonic Acid)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且该倾销行为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决定自2017525日起对涉案出口商/生产商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详见下表)。

涉案国

出口商/生产商

反倾销税率

中国

金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Jintung Petrochemical Corp. Ltd., China

3.21%

 

其他

3.21%

韩国

Miwon Chemicals Co. Ltd. Korea

31.26%

 

其他

31.26%

印度

全部

27.95%

印度尼西亚

全部

28.17%

伊朗

全部

37.51%

台湾地区

全部

29.68%

20161128日,应巴基斯坦生产商Tufail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20161014日提交的申请,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402.11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71~20166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371~20166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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